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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推行“开工直通车” 设立项目帮代办机构

时间:2020-09-30 10:45:38    来源:齐鲁晚报    

9月29日上午,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潍坊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推行“开工直通车”审批服务模式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中推行“开工直通车”审批服务模式。《实施办法》将社会投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主流程审批时间分别控制在35、25个工作日内,使潍坊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保持全省领先地位。

类似35个事项,合为8个事项

《实施办法》推行“定制式告知”。以单个工程建设项目为主体,推行精准化、定制化服务。针对每个项目实际情况,实行“量体裁衣、量身定制”,形成个性化、专享式的办事指南,实现“一企一策”“一项一案”。通过“一张表”“一张图”形式,全面告知办事企业该项目涉及的主题业务、审批事项、申报材料、中介服务及相互关联情况等,达到“一次告知全明白”的目标。根据项目办理进程,持续向办事企业推送审批进度、下步需办理的事项、需准备的材料等信息,实行动态化、持续化告知。

实施“主题式审批”。制定了《潍坊市工程建设项目主题式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审批服务事项,对同一阶段内性质类似、办理时间节点相同且与核心环节关联度高的事项进行整合,将全流程事项合为10个主题。

主题内事项实行一次受理、统筹办理;主题与主题之间加强协作、并行推进。同一个主题内,对于能够合并办理的多个事项再次深度梳理,整合为一个事项,如将施工许可证、质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证)、安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证)与人防质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证)合并为一个事项,由市审批局统一受理、四证合发。《实施办法》涉及的类似35个事项,整合为8个事项,有效压减审批材料、环节及流程,极大地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增设“开工直通车”平台

推行“预审批机制”。对工程建设项目具备的必要办理条件或关键技术环节已通过审查,且在后期业务办理时可以控制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企业可向审批部门申请实施预审批。审批部门收到预审批申请后,出具预审批文件,待缺失条件达到后,即刻出具正式审批文件,上一环节预审批文件可以作为下一环节的预审批的有效申报材料。实施预审批后,各项审批服务事项可层层压茬进行,能有效提高审批效率,明显缩短办事企业等待时间,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办事企业的获得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推进“一网通办”。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增设“开工直通车”平台模块,按照并联思维,设置“一次告知”“主题审批”功能,并开通手机客户端,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开工直通车”平台与“多规合一”“不动产登记”等13个相关业务系统全面互联互通,包括工程建设审批系统平台、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督系统、统计报表系统等子系统,不仅具备“多规合一”“多图联审”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还增加了“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前台后室审批模式等具有潍坊特色的功能版块,实现一表申报、业务协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效能督查等功能,达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业务“一站直达”。

设立项目帮代办机构

打造“潍好办”服务。按照体系化、专业化、专班化、全程化原则,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全体系全流程无偿帮代办服务,打造“潍好办”帮代办服务品牌。专门设立项目帮代办机构,充实配强帮代办人员,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链条上涉及的所有审批事项承担相应职责。帮代办人员主要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咨询、指导、协调、办理等服务,特别是对重点项目进行全程帮代办。建立市、县、镇三级帮代办队伍互动协调机制,着力解决“中梗阻”问题。由市、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分别成立重点项目审批帮代办服务专班,对重点项目实施全程跟踪服务。

《实施办法》还对“标准地”、“验收即发证”、“一张蓝图”、“区域评估”等制度和措施作了明确规定,将对潍坊市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琳

关键词: 山东 潍坊 开工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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