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数据 > 正文

商务部等四部门:调整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

时间:2023-08-29 09:48:16    来源:云财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的公告。根据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商务部停止确认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清单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停止提供国内市场查处的非医用口罩质量不合格产品和企业清单工作。海关不再以上述清单作为相关产品出口验放的依据。相关出口企业无需再申请进入“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清单”或“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清单”,报关时无需再提供“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或“出口医疗物资声明”。

关键词:

凡本网注明“XXX(非中国微山网)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