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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开放的科普场馆可享补助,《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将于7月施行

时间:2022-06-10 05:44:16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丛萍 济南报道

6月9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审议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规定了山东省各级科协是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应当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条例对科协基层组织的构成作出细化规定,科学技术协会基层组织包括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的科学技术相关协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设立的科学技术相关协会;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设立的科学技术相关协会;其他科学技术协会基层组织,共4类,为扩大各级科协对科技工作者的服务覆盖面提供了法治保障。

同时,条例还补齐短板弱项,强化工作保障,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本级科协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为乡镇、街道设立的科协基层组织提供财政保障。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科普场馆、科普设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科普设施依法交由科学技术协会管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开放。向公众免费开放的科普场馆,按照规定享受补助。

关键词: 科学技术协会 基层组织 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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