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资讯 > 正文

淄博在山东省率先实行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告知承诺制

时间:2021-05-17 08:59:31    来源:淄博日报    

5月13日上午,市住建局正式印发《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这标志着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告知承诺制。

根据新规,建设单位在提出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申请前,应首先根据《淄博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自行验收,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备案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权限,向同级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经建设单位自行验收,确定不能达到移交报送标准的,可做出承诺。由建设单位承诺在三个月内,按要求移交建设工程档案。提交承诺书后,建设单位可凭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告知承诺制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受理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实行告知承诺制,实现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即来即办”,体现了改革创新、提质增效的新做法、新思路。《通知》印发的当天下午,在获知我市推行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告知承诺制后,淄博鑫林置业有限公司万科新都汇项目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咨询受理单相关情况。窗口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办理流程,现场指导企业填写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承诺书》,并根据企业的承诺,现场发放了我市首张《告知承诺制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受理单》。新都汇项目工作人员对我市推行的档案验收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法给予称赞。(姜乾相 武媛媛 夏俊强)

关键词: 淄博 山东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告知

凡本网注明“XXX(非中国微山网)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