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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济南即日起查处开车不系安全带 后排不系也要罚款20元

时间:2021-04-19 21:19:38    来源:齐鲁晚报    

原标题:济南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查处:教育引导为主,罚款20元不记分

本周起,济南交警将针对全车全员不系安全带展开查处行动,其中不仅针对驾驶人和副驾驶不系安全带,而且将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列入查处。这在济南尚属首次。19日,济南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报会,明确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的处罚标准为教育引导、现场查纠为主辅以查处。处罚主要针对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路段以及大型客车等重点车辆。处罚标准为罚款20元不记分。

济南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查处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加大劝导查纠力度,逐步引导形成系好安全带、安全文明出行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事故预防效果的统一。

加强源头检查。督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在机动车检验中,严格执行检验标准,严格检查安全带状况。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督促重点企业及车辆所有人保持安全带完好,及时整改安全带残缺不全、捆绑不用、坐垫遮挡等问题。

在执法管理方面,交警将坚持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相结合,根据出行特点,分析梳理驾乘人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的高发时段、重点点位、重点路段,对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行为实施常态化、精准化管理。结合查处酒驾、醉驾等现场执法检查工作,同步检查驾乘人员特别是后排乘车人安全带使用情况,依法查纠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

积极联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共同开展“全车全程系好安全带”宣传教育提示工作,形成共管、共治氛围。统计客运行业企业从业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等违法情况,每周通报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约谈、曝光违法突出的企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推动客运行业联合检查、定期通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实现客运行业安全带完好可用,驾驶人提醒告知前后排乘客。

济南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查处行动处罚不是目的。目前,济南市驾驶人和副驾驶系安全带已经成为普遍共识。去年,驾驶人、副驾驶系安全带的比例达到99.5%以上。只是部分后排乘客还没有形成乘车系安全带的惯,针对后排不系安全带,此次行动主要以教育引导、现场纠正为主,结合处罚手段,最终形成全员系安全带的氛围。处罚主要针对高速、城市快速路等重点路段,营运客车重点车辆,已经发生交通事故因为不系安全带加重事故后果等。

具体处罚标准为: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第51条、《道交法》第90条,罚款50元的处罚。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据 《道交法》第51条,《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高速条例”)第11条,《高速条例》第51条第3项,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据《道交法》第51条、《道交法》第90条,处以记2分,罚款50元的处罚。

乘车人不系安全带: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据《道交法》第51条,《道交法》第89条,处罚款20元的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泰来

关键词: 济南 开车 不系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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