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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更名!美尚生态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湘江集团

时间:2021-02-20 16:44:20    来源:格隆汇    

美尚生态(300495.SZ)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王迎燕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晶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湘江集团”)签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2020年3月26日-9月18日,因偿还股权质押借款以及个人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王迎燕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58.425万股,导致王迎燕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晶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自前次2020年3月20日签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的35.30%降至32.99%。

2、近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迎燕、徐晶夫妇与湘江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王迎燕与湘江集团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的补充协议》。

根据上述交易协议,王迎燕、徐晶拟分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63亿股股份、531.78万股股份(合计1.69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00%、)转让给湘江集团,转让股份中部分尚未达到可转让条件的股份(1.1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75%),王迎燕将表决权无条件、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湘江集团行使。

第一次股份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王迎燕、徐晶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湘江集团分别转让5029.42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6%)、531.7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合计转让5561.2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5%)。同时,王迎燕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13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75%)的表决权无条件、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湘江集团行使,委托股份的委托期限自第一次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起至《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约定的第二次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止。前述第一次股份转让完成及表决权委托生效后,王迎燕、徐晶合计持股比例自32.99%下降至24.74%,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比例自32.99%下降至7.99%。

上述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王迎燕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晶本次的权益变动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王迎燕变更为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王迎燕、徐晶夫妇变更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湘江集团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按照《股份转让框架协议》、《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王迎燕与湘江集团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湘江集团拟受让王迎燕、徐晶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的1.63亿股股份、531.78万股股份(合计1.69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00%),受让股份中部分尚未达到可转让条件的股份(1.1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75%),王迎燕将表决权无条件、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湘江集团行使。

第一次股份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王迎燕、徐晶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湘江集团分别转让5029.42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6%)、531.7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合计转让5561.2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5%)。同时按照《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王迎燕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13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75%)的表决权无条件、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湘江集团行使,委托股份的委托期限自第一次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起至《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约定的第二次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止。

上述第一次股份转让完成及表决权委托生效后,湘江集团持有公司5561.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25%),合计控制公司1.69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对应的表决权。

关键词: 公司控股股东更名 美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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