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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指南:济南外地物流员工留济每人补500元 工作每天补100元

时间:2021-02-08 12:07:33    来源:济南日报    

2月7日下午,济南市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发布《济南市物流业企业外地留济员工专项补贴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提出,春节期间,济南市企业安排外地员工留济过年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员工专项补贴;安排留济外地员工在岗工作的,在给予专项补贴的基础上,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给予员工加班补贴。

《申报指南》是根据《关于保障企业稳岗稳产和外来留济人员就地过年的十二条措施》(济指发〔2021〕2号)制定的,申报主体为济南市交通运输和仓储业法人企业(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企业除外)。补贴对象为符合申报主体资格企业的员工,且须满足以下条件: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期间在济过年的非济南市户籍员工;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在济南市有社保缴纳记录。

如申报员工加班补贴,须满足以下条件: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在岗加班员工发放加班工资,并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归档,自愿接受审查和抽查;加班情况有相关记录证明。

申报流程是这样的,首先,企业公示及申报,2月17日后,企业将外地留济员工信息表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月21日至2月28日期间在“济南市政务服务网”平台填报外地留济员工信息;企业逾期未申报的,不予发放。

其次,区县审核,区县(功能区)物流牵头部门在“济南市政务服务网”平台审核企业信息,并填写《区县(功能区)物流业企业外地留济员工专项补贴汇总表》(附件4),于3月10日前报送市口岸物流办(加盖公章),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员工信息在市口岸物流办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再次,审核结果查询,个人可通过“爱山东泉城办”APP查询个人信息审核结果;查询路径:“爱山东泉城办”首页-我要查-生活服务-春节期间外地留济补贴审核结果查询。

最后是资金发放,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口岸物流办提出补贴发放意见并函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区县(功能区),由区县(功能区)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金融区。

值得一提的是,在实施细则发布之日(2021年2月7日)后,对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社保进行补缴的社保缴纳记录不予认可。企业是各项补贴资金的申报主体,对申报数字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应将承诺书、留济员工公示、发放加班工资等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归档,以备抽查。(刘彪)

关键词: 济南 物流员工 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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