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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法院撤销对富力限制消费令 澄清:沟通不及时误解导致

时间:2020-06-28 15:17:43    来源:广州日报    

近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向富力集团法定代表人李思廉发布两道限制消费令,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今日下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在官方微博"越秀法院"对此发布澄清说明称,系与富力信息沟通不充分不及时,富力不存在拒不履行行为,并于当天撤销对富力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思廉的限制高消费。

据悉,6月24日,富力集团就曾发布声明称,“在我司与某业主、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我司作为阶段性担保人参加诉讼,最终法院判决业主与我司共同承担诉讼费共计6291元。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因信息沟通不对称,造成误解,目前案件已得到妥善处理,法院已撤销限制消费令。”

据越秀法院澄清说明内容显示,近日,该院在执行某银行与购房人叶某某、黄某某,连带责任人富力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过程中,因当事人未在判决规定期限内及时缴纳诉讼费(合计6291元),该院依法对诉讼费一事进行立案执行,并连带对富力公司发出限制消费令,以督促相关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其间,富力公司与该院执行法官取得联系,表示积极配合该院执行工作。该院已冻结足额标的,富力公司并不存在拒不履行的情形,并于当天撤销对富力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思廉的限制高消费。

越秀法院声明称,在本次执行过程中,该院依照法律程序推进案件执行,富力公司也不存在拒不履行的情形,但因该院与当事人在信息沟通上不充分不及时,导致当事人对执行进程不清楚,产生误解。

越秀法院藉此温馨提醒社会公众特别是当事人,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请务必及时与法院取得联系,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避免引发不必要的误解。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章程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章程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刘影

关键词: 富力限制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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