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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家实施股份回购 上市公司回购等于给投资者发一张A股“消费券”

时间:2020-04-16 10:37:56    来源:证券日报    

财报季,回购却“一不小心”抢了头条。

数据显示,截至4月14日,今年已有241家上市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涉及公司累计回购总金额约466亿元;另有24家公司作为“新生力量”已发布回购预案。此外,去年由乳业龙头呈现的57.93亿元“史上最壕回购”纪录,近期已被金融业领军企业刷新。

笔者认为,如果以投资的视角来看待上市公司实施回购,其行为其实与投资者“买入并推荐”十分类似。简单来说,回购实际上是上市公司对投资者发出的“价值告白”和“跟进召唤”:一方面以“行胜于言”的方式展示业绩和估值自信,另一方面,可以促进市场多维度活跃度的提升。

首先,无论是并购重组、再融资还是回购,都是A股市场主体展示活跃度的方式,其前提在于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不断夯实。

回购行为近年来的火热,实际上起步于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规则,激发上市公司回购的意愿,且提高了可操作性。因此,2018年和2019年,回购总规模不断刷新,表现在个体上,被价值低估的蓝筹越来越认可通过回购的方式与市场互动。

更重要的是,2019年资本市场改革加快推进,“深改12条”渐次落地,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升;今年3月1日起,新证券法实施更是帮助制度建设和法治供给再进一步。这些基础性生态环境的向好,为A股上市公司回购提供了坚实的土壤,促进优质公司有能力、有意愿加强市值管理、更好的保护投资者、保护自身资本运作的环境。

其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在于“有活力、有韧性”,上市公司回购行为无疑非常契合这两点。

回购作为上市公司的一种“肢体语言”,向投资者传达了相关公司业绩稳健、现金流充裕、价值低估等多重信息,这对于在市场中合理引导投资流量、增加活力是必要且大概率有效的。A股市场是信心的市场,也是信息的市场,不同主体的信息不对称是客观存在的。上市公司通过回购,能够合规的向投资者传递不能直接披露的成长价值信号,在部分情况下,还能够稳定估值,辅助公司其他资本运作积极顺畅进行,可以说一举多得。

此外,对于回购股份的处理,无论是注销还是纳入可为期三年的库存股以便激励员工,都使得上市公司股本规模更具韧性,预留再融资、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空间。

第三,需要提醒的是,回购已经成为投资者心中的“头等大事”,但其实它并不适合大面积“群发”。

笔者注意到,在沪深交易所的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对于回购的关注热度已经超过了曾经的最热词——分红。今年以来,回购被投资者询问和提及次数已经超过4400次,而分红约为2300次。很多投资者的问题是一致的,即“公司为什么不实施回购”?

回购无疑有很多正向拉动作用,但是在笔者看来,该行为并不适合所有上市公司,甚至于并不适合大多数上市公司。

一方面,回购行为如果体量过小,实际上更多的流于概念或噱头,并不能有效激发投资者的买入热情,甚至有可能因未充分履行承诺而被监管问询,这对于上市公司的诚信和投资者都是一种伤害;另一方面,如果实施规模较大,则对于企业的现金流提出要求,显然很多企业的财务数据并不能达标。而且,对于处于规模扩张关键期或业绩快速上升期的企业而言,大笔资金用于回购显然有些大“财”小用。因此,回购需要多方面因素的配合,并不适合简单地以数量和规模维度评价。

当然,目前的A股市场整体处于估值底部区域,部分优质公司的价值被严重低估,例如上证A股的平均市盈率仅为12倍,投资者对于回购的期待和热情有着相当的合理性。同时,与回购大面积捆绑的股权激励,对于激发上市公司经营活力也有着杠杆力。

笔者认为,对于A股市场而言,合规的回购对于激发市场活力确实有着乘数效应。有一个比喻,或许比较直观的表达了笔者的感受——回购是上市公司给投资者发了一张A股市场“消费券”,至于发券人如何想方设法促进消费、领券人如何判断性价比并使用,需要市场主体们共同推敲。(张歆)

关键词: 上市公司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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