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资讯 > 正文

注意!山东临沂兰陵5家药店高价售卖口罩被罚款120万元

时间:2020-02-01 09:10: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30日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疫情期间,该省严肃查处疫情期间价格违法行为。其中,拟对临沂兰陵5家高价售卖口罩的药店累计罚款120万元(人民币,下同);对哄抬蔬菜价格的家家悦超市龙口四店、五店各罚款50万元。

严肃查处高价销售口罩行为是山东市场监管部门重要工作之一。据介绍,1月28日,根据民众举报,临沂市兰陵县市场监管部门对国药控股国大药房(莲花山城店、城市花园店、金盾店)、临沂新天地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兰陵新华路店)、兰陵县同益堂药店(兰陵路西段路南)、兰陵县同仁药店(会宝路中医院对过)、兰陵县康宁药店(贾庄中心街)等5家企业进行检查,发现上述企业均存在高价销售口罩的违法经营行为。

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规定,山东市场监管部门拟对上述5家医药企业给予罚款共计120万元。其中,分别给予国药控股国大药房60万元、临沂新天地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20万元、兰陵县同益堂药店20万元、兰陵县同仁药10万元、兰陵县康宁药店10万元的处罚。

同时,山东严肃查处哄抬蔬菜价格行为。1月27日,根据民众举报,龙口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龙口四店、五店进行检查,发现两店(负责人周克伟)销售的大白菜涨价前价格为4.98元/千克,涨价后为9.96元/千克;韭菜涨价前价格为17.98元/千克,涨价后为67.98元/千克;黄圆葱涨价前价格为4.98元/千克,涨价后为9.98元/千克,构成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龙口市市场监管局拟对两店作出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其中四店拟罚款50万元;五店退还多收价款,拟罚款50万元。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方面向中新网记者表示,疫情发生后,该省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发布《关于维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书》,要求各相关经营者和行业协会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同时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价格监管工作,加大价格监督执法力度,对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从严从重从快处置。

据统计,截至1月29日12时,山东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派出执法人员16436人次,检查单位19955家,受理市场价格咨询投诉举报2776件,其中咨询1943件,已按相关规定予以答复;投诉举报833件,已办结741件,现场责令改正66件,查实并立案26件。(沙见龙)

关键词: 药店高价售卖口罩被罚

凡本网注明“XXX(非中国微山网)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