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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涉及周口河南鲜汇美销售的鸡尾酒

时间:2019-11-14 11:14:50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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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抽检情况通告,24批次不合格,涉及多批次酒水。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酒类、食用农产品9大类食品82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00批次,不合格样品24批次。其中,6批次都是酒水。

具体情况如下:

台前县喜大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洛阳美美哒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南君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多维小香槟,菌落总数检出值超标;

南召县家多宝生活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内蒙古寜城御泉坊酒業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草原神騎手酒,酒精度检出值为55.3%vol,标准规定为66~68%vol;

周口市河南鲜汇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睢县颐生堂酒业有限公司委托商丘天润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青柠味伏特加鸡尾酒(预调酒),酒精度未检出,标准规定为3.8~5.8%vol;

安阳市禾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保定金谷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北京二锅头酒(红韵陈酿),酒精度检出值为52.6%vol,标准规定为49.0~51.0%vol;

焦作市世纪华盛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临沂市沂蒙山泉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沂蒙山泉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19mg/L,标准规定为小于0.01mg/L;

淮阳县金博园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哈爾濱市天合酿酒厰生产的1批次火丰红高粱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7.9%vol,标准规定为41~43%vol。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洛阳、安阳、滑县、固始等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

关键词: 食品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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