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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资本化是什么意思?莫让“研发投入资本化”变成盈余管理新工具

时间:2019-10-25 22:23:33    来源:证券日报    

【锦心绣口】

股市不是慈善和捐献场所,上市公司不能单方面要求股民讲奉献,而放任大股东、董监高利用股民的报国之心趁高大量套现。

熊锦秋

据统计,北斗星通(002151,股吧)从2007年上市至2018年累计实现归母净利润6.48亿元、期间扣非净利润则为-0.91亿元,尤其在2014年至2018年间公司都有比较大笔的研发投入资本化。笔者认为,对上市公司各种盈余管理行为应予约束,对长期不能产生实际效益的上市公司,应完善退市制度。

比如2012年北斗星通出售了房产,2013年再次出售房产并处置相关股权,同时获得政府补助,这些都成为当年利润的主要组成部分。而2014年至2018年,上市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分别为3437万元、3497万元、6033万元、9423万元、9729万元。

什么是“研发投入资本化”?《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7条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由于成果的不确定性,因此有关支出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因此若企业能证明开发支出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及相关确认条件(需同时满足五方面条件),则可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

也就是说,某年上市公司1000万元研发投入若被计入研究阶段的管理费用,当年就会减少1000万元利润;但若1000万元研发投入被确认为开发阶段的无形资产,该年总资产将增加1000万元,还可免于减少1000万元的利润。不过,现实中如何判断属于研发阶段还是开发阶段,并不容易,其中弹性空间较大;本来一项研发活动只有到开发阶段后期,才能符合资本化条件,研发活动后续支出应该很少,也即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应该不会特别高,但有些上市公司却把研发支出过度资本化,成为盈余管理工具,造成资产和利润虚高。

证监会对上述问题早有关注,在2014年《关于上市公司进一步规范研发费用资本化的监管通报》中曾以某软件企业为例,指出通过研发费用资本化调节利润的倾向,其研发费用甚至包括工资等人员费用,为此作出监管提示,其中有条就是“注意对研发费用资本化形成的相关资产持续关注,按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减值测试”。也即,通过研发费用过度资本化形成的可能是泡沫资产,随时可能被商誉减值而烟消云散。

为遏制上市公司研发投入过度资本化,笔者建议,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基础上,证监会、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应出台研发投入资本化的具体操作细则,对如何划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开发阶段相关支出资本化的条件、研发费用的核算等问题,做出更为量化或具体的规定。

北斗星通盈余管理使得这些年利润表还基本过得去,但实际上为股民赚取的净利润极为有限,甚至就是负数,由此也拷问目前退市制度的有效性。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净利润连续为负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来年净利润再为负则暂停上市,其中的净利润包括政府补贴、出售资产等产生的收益,也包括盈余管理工具产生的利润。笔者建议,对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均应考核上市公司的扣非净利润,同时应严格限制盈余工具的使用。

北斗星通属于民营高科技行业,且有部分国防装备业务,在部分投资者拥戴下长期维持较高估值水平,股东借此在近年来套现超18亿。企业进入股市,就必须以资本市场的价值观、审美观来审视,不管是民营公司,还是国有控股的军工企业,都必须以利润为主要考核指标,都要遵守股市规则。随着A股纳入MSCI等指数,谁能要求外资不计回报、无偿支援我国的军工企业?

股市不是慈善和捐献场所,上市公司不能单方面要求股民讲奉献,而放任大股东、董监高利用股民的报国之心趁高大量套现。投资者当然有资格要求上市公司追求盈利、实现盈利,一个长期不产生实际效益的公司,唯有让它退市,不能让股民再傻等几十年。

(作者系资本市场资深研究人士)

关键词: 研发费用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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