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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通过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王府池子街西侧传统建筑上榜

时间:2019-10-15 08:10:26    来源:大众网    

10月12日,山东省济南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及保护图则获济南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将于近日正式向社会公布。

进入济南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的历史建筑共有38处,大家耳熟能详的王府池子街西侧传统建筑、曲水亭街31号院、原济南汽车制造总厂车桥厂、经四路445号近代建筑、原第一棉纺织厂托儿所(现一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济钢职工俱乐部、长清方峪村缩壁厅、平阴县东阿镇闫殿勤故居、章丘区普集街道博平村古官道传统门楼等建筑都榜上有名。

从年代看,第二批38处历史建筑中明清时期建筑7处,民国时期建筑20处,上世纪50年代建筑11处。从建筑风格看,中国传统建筑风格的15处,折衷主义风格的3处,中西结合建筑风格的近现代建筑17处、现代建筑2处,军事仓储建筑风格的1处。从功能看,传统民居类17处、工业遗产类1处、商业办公类15处、宗教文化教育类1处、其他类4处。从区域看,槐荫区最多,有11处;市中区10处,历下区8处,章丘区3处,天桥区、历城区各2处,长清区和平阴县各1处。

济南是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着2600多年的建城史,市域范围内,特别是古城和商埠拥有一大批珍贵的历史建筑遗存。自2016年全面启动历史建筑普查工作以来,济南市先后公布了366处历史建筑普查名单和首批24处历史建筑名单。

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征询相关部门、区县意见等程序,初步确定了济南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对进入名单的38处历史建筑,按照“一幢一策”原则开展保护图则编制,为每处建筑“量身定做”保护规范,明确保护区划、保护措施、禁止限定建设行为,并对核心价值要素提出具体保护要求。根据38处历史建筑的价值、特色以及完好程度,实行Ⅰ类、Ⅱ类分类保护:Ⅰ类保护主要针对具有历史时期典型特征和特殊历史纪念意义,结构保存较为完好,外部装饰与内部空间保存较为完整的历史建筑;Ⅱ类保护主要针对建筑结构尚可,外部装饰仍有一定遗存的历史建筑。对于曲水亭街31号院等10处实行Ⅰ类保护,采用修缮的保护方式,基本不得改变主要立面、主体结构、平面布局和特色装饰、历史环境要素;对于王府池子街西侧传统建筑等28处实行Ⅱ类保护,采用维修、改善的保护方式,不得改变体现历史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除此之外的其他部位可根据保护和利用的要求适当改变,但不得损害核心价值要素。

下一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历史建筑保护立法等工作,依法保障历史建筑的有效保护和利用,进一步传承泉城文脉、彰显泉城特色,推动名城保护。(完)

关键词: 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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