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资讯 > 正文

滨州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取得初步成效

时间:2019-09-17 16:46:05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2019年,司法部决定在全国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滨州市被山东省司法厅确定为试点市之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滨州市结合当地实际,立足服务群众、防控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扎实开展先行先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共办理试点事项9700余件次,切实为老百姓办事减轻了负担,受到群众的欢迎。

对这项惠民利企的试点工作,滨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滨州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试点任务、方法步骤和完成时限。通过反复研究和走访调研,确定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为市级试点部门,各县市区全部作为试点县区,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试点工作。下发《关于印发滨州市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确定市级试点事项43项,各县市区共计86项,并通过滨州日报向社会公示。规范工作流程,各试点单位统一按照受理→告知→承诺→办理→核查→监管的工作流程办理试点事项。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在服务场所和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统一制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等格式文书。建立风险防控机制,要求各试点单位建立事后核查办法,及时进行随机抽查、专项抽查、现场核查。对虚假承诺的,试点单位依法做出处理,并将其列入虚假承诺黑名单,确保试点工作积极、有序、稳妥的开展。

下一步,滨州市将在规范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积极稳妥的原则,逐步扩大试点事项范围,让试点成果逐步惠及到更多的群众和企业。(山东频道)

关键词: 滨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凡本网注明“XXX(非中国微山网)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