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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监局发布使用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注意事项

时间:2022-03-23 16:49:43    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3月23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日前,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获批上市,该产品是我省首个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获批产品。抗原检测可用于特定人群筛查,有利于提高“早发现”能力。但是,检测试剂盒使用中有哪些的注意事项?如果发生不良事件该如何报告?对此,省药监局发布公告。

使用注意事项

1.检测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样本取样及处理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应注意拭子进入的深度、与人体组织接触的部位、接触时间以及接触的力度、操作手法、样本提取物滴加量、样本检测等待时间等。

2.在没有准备好之前,不可打开内包装,打开内包装后尽快使用。

3.不要用嘴吸样本。

4.在处理这些物品时,不要吸烟、进食、饮酒、化妆或佩戴隐形眼镜。

5.用消毒剂对溢出的样本或试剂进行消毒。

6.检测后无论检测结果是阴性或阳性,均应将使用后的拭子、采样管、检测卡等废弃物装入密封袋中,不得随意丢弃。

7.不要使用过期的试剂盒。

发生不良事件后的报告方式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已上市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检测试剂常见的不良事件有结果不显示、测量不准等。公众在使用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时发现不良事件,可向注册人(备案人)、经营企业或者经治的医疗机构报告,也可向各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报告,报告联系方式如下: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杨润勤 通讯员 赵洪涛 报道)

关键词: 不良事件 检测试剂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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