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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信用数据将实现共享共用

时间:2022-03-14 07:17:44    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    

省市信用数据将实现共享共用

同一个信用主体的信息在省、市信用网站上查询结果却不一致,这个问题时有发生,给公众带来了不便。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我省将全面推进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实现一体化后,为社会提供流程统一、标准统一、结果统一的信用信息查询公示、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信用服务。

目前,受信用信息分级管理的影响,我省各地各部门间的信用信息还没有完全实现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因此会出现同一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不一致的问题。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将在全省构建起管理更加规范、制度完全统一、网站风格一致的平台和网站运行模式,消除地区间、领域间和部门间的“信息壁垒”“数据烟囱”。

扩大应用范围、提升应用效率是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最终目的。推进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将进一步拓展联合奖惩与信用核查、信用查询结果、信用异议、信用修复、信用报告、信用信息自主申报等信用应用服务的范围,同时还将为党政机关、司法部门及具备公共事务职能的部门提供统一的标准化、便捷化信用信息政务服务,实现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资质审核等的充分应用,提高全省信用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去年5月,我省在烟台、临沂开展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试点工作,两市信用信息数量分别比原来增加了9亿条和6亿条,合规率提升30%以上。

在全面总结烟台、临沂一体化建设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基础上,我省印发了《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制定统一、规范的一体化平台管理制度体系和数据归集、共享标准。各市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平台一体化建设,尽快实现省、市平台信用数据共享共用。

关键词: 信用主体 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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