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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属企业规划外产业方向不得安排投资

时间:2022-01-20 16:44:04    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1月20日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为推动省属国资国企更好服务全省重大战略,切实发挥战略规划对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省国资委近期已修订印发《山东省省属企业战略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促进省属企业进一步提高战略规划意识和管理水平,主动担当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保障全省“十四五”规划高质量落地实施。

“战略规划管理是出资人监管所出资企业的重要内容。”省国资委规划发展处处长 陈江光介绍,省国资委这次修订《山东省省属企业战略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是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引导省属企业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十四五”规划落实落地的重要抓手。

本次修订的《办法》共6章29条,主要包括总则,战略规划管理体系,战略规划研究与编制,战略规划实施、评估与调整,战略规划保障支撑,附则等;与之前办法相比,主要在于实现了“建立体系、形成闭环、完善机制”等三个方面的创新和完善。

在建立体系方面,《办法》提出,省属企业是战略规划管理的主体,应构建完善的战略规划体系,做到上下衔接、横向协同、纵向贯通、有效管控。在组织保障上,明确企业董事会是战略规划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应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企业党委对战略规划进行前置研究,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在制度建设上,要求企业都要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战略规划管理制度。重点构建形成以五年规划为统领、三年滚动发展规划为抓手、专项规划为支撑、子企业规划为基础的战略规划体系。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编制2035年远景战略规划。

在形成闭环方面,《办法》对省属企业战略规划研究、编制、实施、调整、评估、考核的全过程作出详细规定,实施战略规划全流程闭环管理,首次提出编制三年滚动发展规划。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求企业每年结合规划实施情况和内外部环境变化,对尚未实施的后两年规划内容进行调整,同时研究制定第三年的发展规划,形成新的三年规划,依此逐年推进。通过规划滚动调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提高战略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在完善机制方面,《办法》提出,省国资委建立企业战略规划联动监管机制,将战略规划作为投资管理、预算管理、风险防控、考核评价、监督稽查、董事会评价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未列入规划的产业发展方向和任务,不得安排投资,不得配置相关资源。规划明确的发展目标,作为企业制定经营绩效考核目标的重要依据。要求董事在董事会上充分反映股东的意见,发现规划实施中存在重大问题的,及时向股东报告。企业战略规划管理工作情况,纳入董事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付玉婷 报道)

关键词: 战略规划 办法 省属企业 风险防控 企业战略山东:省属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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