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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改革2022年全面推开

时间:2021-12-30 14:44:01    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美丽山东建设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山东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工作,改革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推开。

“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和铁路法院集中管辖,有利于集约利用审判资源,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和审判质效,统一裁判理念、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成武介绍,改革具体方案:一是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各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构集中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二是推进铁路法院集中管辖,将全省环境公益诉讼等三类案件交由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案件类型和统计规范(实行)》,将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案件28个罪名,涉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民事纠纷案件、涉资源开发利用物权纠纷、合同纠纷案件29个三级案由,涉政府及其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渔业、水利等部门为被告的涉环境资源类行政案件6个案由,集中由各中、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以上案件既有污染环境罪、水污染责任纠纷等传统案件,也有碳排放纠纷、排污权交易纠纷、碳汇交易纠纷和生物多样性、景观多样性纠纷等新类型案件。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集中管辖全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不含司法确认案件)、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和黄河流域跨设区市的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属地法院不再受理上述案件。

记者了解到,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将由各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审理。为便利当事人诉讼,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将建立环境资源案件网上办案平台,实行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电子送达,便利当事人参加诉讼。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受理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黄河流域跨设区市的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向属地法院提起诉讼的,属地法院应告知其向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起诉。

济南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黄河、大运河流域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济宁、泰安、德州、滨州、聊城、菏泽10市辖区的下列案件: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县级政府及其指定部门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青岛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青岛、烟台、潍坊、威海、临沂、日照6市辖区的下列案件: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县级政府及其指定部门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下列案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省、设区市政府及其指定部门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黄河、大运河流域发生的跨设区市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济南、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类上诉案件。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依盟 报道)

关键词: 环境资源 环境公益 三合一 生态环境损害 环境行政山东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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