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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山东法院审结“涉隐私权”案件99件

时间:2021-12-13 07:48:59    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    

□记者 赵君 沈静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记者了解到,今年1-10月,全省法院新收民事案件100.7万件,审结90.8万件,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持续向好。

全省法院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人格尊严、人格权保护的迫切需求,对生命权、身体权等权利进行全面保护,审结一审人格权纠纷案件1.4万件。依法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稳妥推进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统一试点,审结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案件1.1万件。依法保护民事主体的名誉权、荣誉权,审结相关案件1207件。依法保护自然人的姓名权,审结相关案件76件。加强对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的保护,明确禁止网络谣言、“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行为,保障私生活“安宁权”,审结相关案件99件。

在财产权保护方面,全省法院准确适用民法典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等规定,落实服务“三生三美”融合发展的18条具体措施,依法审结涉“三农”案件6368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平等保护,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省法院恪守民法典平等保护原则,不论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一视同仁、依法保护,审结一审买卖合同案件7.3万件,平均办案周期同比缩短8.6天,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助推美丽山东建设,全省法院全面贯彻“两山”理念,准确适用民法典绿色原则和绿色条款,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6975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4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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