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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起济南市实施大货车“右转必停” 违者罚款200记3分

时间:2021-12-02 15:12:24    来源:大众网    

济南交警新闻通报会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贺辉 济南报道

记者从济南交警支队获悉,12月8日起在济南市全市范围内实施大货车“右转必停”交通管理措施,指示右转过路口的大货车提前减速、停车让行,以减少大货车“内轮差”和后视盲区带来的交通事故死伤悲剧。对于不按规定停车让行的大货车,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38条、第90条规定,对驾驶人罚款200元、记3分。

近年来,涉及大货车右转视线盲区的交通事故频发,根据济南交警的统计,今年以来济南市因大型货运车辆右转造成的死亡事故达到27起。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视觉盲区引发的碾压事故,济南交警发布《关于实施大型货物运输车辆右转停车让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决定自2021年12月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大货车“右转必停”交通管理措施,指示经过路口右转弯的大货车提前减速、停车让行。

设有停车让行标志和右转停车让行区的路口

具体措施为,在设有“停车让行”交通禁令标志和引导标线的路口,在临近路口车辆停车线30至50米的位置,设置“大货车右转停车让行”提示牌,指示即将行驶至路口的大货车减速慢行,提前做好停车让行的准备。在路口机动车与非机动隔离护栏的前端,设置“大型货车右转停车让行”禁令标志牌,并在右转盲区警示区前施划停车让行标线,指示右转大货车在停车让行区内停车等候,确认安全后重新启动车辆右转。

未设“停车让行”交通禁令标志和引导标线的路口

在未设“停车让行”交通禁令标志和引导标线的路口,在暂时未设置停车让行标志,或地面没有施划右转停车让行区的路口,大货车右转停车应以路口停车线为基准,不管前方是红灯还是绿灯,均应当在停车线前停车观察,让行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后,安全通过路口。

对于没有按照规定停车让行的大货车,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38条和第90条的规定,对车辆驾驶人罚款200元、记3分。交警讲通过安排警力现场查缉、现场处罚和视频抓拍两种形式相结合,严格执法。

目前,济南交警部门已在世纪大道等8个路口、18个方向设置了大货车右转停车让行禁令标志和右转停车让行区,并安装了大货车“右转必停”让行违法采集专用电警设备。下一步,将扩大实施范围,通过电警抓拍、现场执法及群众举报等方式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规范通行秩序,预防交通事故,保障行车安全。

内轮差

根据交警公布的科普资料,大型车辆右转弯时,前后轮并不在同一轨迹上,前后轮轨迹交叉形成的区域专业名称叫“内轮差”,加之大货车的右前侧驾驶人无法观察到且后视镜无法覆盖,行人与非机动车在不了解大货车盲区和内轮差的情况下,过于靠近大货车右侧通行,很容易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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