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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印发指导意见,5年时间为小清河降氮

时间:2021-11-18 21:06:34    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近期,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小清河流域开展陆海协同共治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小清河全流域探索陆海统筹环境管理新模式,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根据《指导意见》,山东计划用5年时间逐步加严小清河干线断面总氮浓度限值,到2025年,小清河干线5个国控考核断面总氮浓度控制在7.0mg/L以下。

莱州湾是制约山东近岸海域水质持续改善的关键区域,入海河流的总氮输入是造成莱州湾海域无机氮超标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小清河总氮浓度一直较高,直接导致了莱州湾底部海域长期处于劣四类水质标准。

《指导意见》以控制陆源总氮入海量为重点,在小清河全流域进行模式探索,力求通过入海河流这个载体突破沿海城市保护海洋的区域界限。根据《指导意见》,山东将加严流域内工业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总氮排放要求。分2023年和2025年两个时间节点,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涉氮直排企业总氮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12mg/L和10mg/L以下。同时积极控制城市面源污染,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进实现整县域合流制管网清零。鼓励以食品加工等废水可生化性较好的行业为重点,实施约定纳管限值,实现减氮与降碳协同增效。

《指导意见》明确,计划用5年时间在小清河流域5市18县(区),分3个阶段逐步加严小清河干线断面总氮浓度限值,干线5个国控考核断面2021年、2023年和2025年总氮浓度分阶段控制在8.5mg/L、8.0mg/L和7.0mg/L以下,实现逐年降低。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四级调研员刘婷介绍,山东在开展小清河流域陆海协同共治试点的同时,逐步在其他入海河流所在区域开展陆海协同共治工作,加强沿海地区固定源及面源总氮排放管控,积极推动全省近岸海域水质持续改善。(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陈晓婉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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