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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7部门新出八项机制 落实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

时间:2021-11-05 13:36:21    来源:大众报业·经济导报    

为推动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落实,近期,山东省财政厅等17部门新出台八项机制,提升政策实施效果。

工作会商机制。各级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常态化工作会商联络机制,协商解决制度落实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依托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立“绿色门槛”相关主题信息资源库,便于企业节能环保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共享查询。

正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允许各地根据国家和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最新政策规定要求,对财政资金优先支持和不予支持的范围进行动态调整,更好发挥政策导向作用。

轻微违法容错机制。按照“惩前毖后、教育优先”原则,对非恶意轻微环境违法且整改到位的企业,经部门会商可重新纳入财政资金支持范围。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企业申请财政资金时,必须提交符合“绿色门槛”制度的书面承诺,并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部门审核责任落实机制。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在受理企业申报材料、提出资金安排意见、进行合规性审核时,必须对企业节能环保违法违规行为逐一核实认定。

责任追究机制。取消不诚信企业财政资金申请资格,对履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政策宣传引导机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绿色门槛”政策调整、资金申报要求和程序等信息,提高政策知晓度,维护企业知情权,为制度落实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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