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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旅厅发布“甲、乙、丙”民宿分级标准 包括两部分

时间:2021-10-25 09:47:32    来源:凤凰网旅游    

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10月15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和复核实施方案》。为规范和引导旅游民宿发展,充分发挥行业标准的引领示范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文化和旅游部《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及第1号修改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了本方案。方案规定了“甲、乙、丙”民宿分级标准,包括必备项目检查表、一般要求评分表两部分。

据了解,“A 必备项目检查表”规定了丙级、乙级、甲级旅游民宿的必备项目,申报相应等级的旅游民宿每个项目应达标。“B 一般要求评分表”共200分,由环境和建筑(30分)、设施和设备(60分)、服务和接待(60分)、特色和其他(50分)四大项组成。丙级四大项总分最低得分率40%,乙级、甲级规定各大项最低得分率:乙级60%、甲级80%。

旅游民宿取得等级后,民宿主人每年度应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报相应旅游民宿等级评定机构备案,相应旅游民宿等级评定机构根据上报材料按比例组织抽查。因发生环境和建筑、设施和设备、服务和接待、特色和其他的变化,导致达不到原等级标准要求的,应按原程序重新申请评定。

此外,旅游民宿取得等级满3年后,由相应旅游民宿等级评定机构进行复核。对复核结果达不到相应等级标准的旅游民宿,相应旅游民宿等级评定机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取消等级的处理,并对外公布。整改期限不超过6个月,复核被取消等级的旅游民宿,自取消等级之日起3年后,可重新申请评定。

关键词: 云南文旅厅 民宿分级标准 必备项目检查表 一般要求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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