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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车主进4S店修车脚趾被压骨折 法院判双方各负50%责任

时间:2021-06-15 10:11:54    来源:半岛都市报    

原标题:青岛一车主进4S店修车脚趾被压骨折 双方各负50%责任

“法院判了!这两天写起诉书接着上诉。”日,家住西海岸新区的宗先生告诉记者。原来,2020年3月14日,为了解决车辆漏油问题 ,宗先生驾车到青岛广兴现代4S店进行维修,在车辆降落时,升降机压到宗先生的脚趾上,造成骨折。事后宗先生和4S店多次沟通赔偿事宜,但双方未达成一致,半岛都市报就此事进行了报道。6月12日,记者从黄岛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上看到,法院判决双方各负50%责任,青岛广兴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赔偿宗先生损失共计10624.76元。

事件回放:

修车时遭遇意外

车主脚趾被压骨折

“伤筋动骨一百天,我受伤几个月躺床上静养,工作什么都干不了了。”市民宗先生回忆,据介绍,2020年,因为他的现代ix35车有漏油等问题,于是决定到4S店维修,当时接待他的是售后部的逄经理和售后主管石经理,石经理找的一位售后人员给他的车辆进行检查维修,当时这位售后人员将车辆开进车间左手边第一处维修点进行检查维修。

宗先生介绍,他当时在大门处站着,这位售后人员将车辆停下后询问他车辆有什么问题,何处漏油,并示意宗先生上前指给他看,随后,这位售后人员将车辆降落时,升降机压到宗先生的脚趾上。“当时脚流了不少血,我赶紧到医院检查。”宗先生说道。半岛全媒体记者从医院的诊断报告上看到,宗先生 “左足踇趾末节趾骨骨折”。

记者在法院判决书中看到,宗先生认为,4S店工作人员骤然将起重机械落下砸中其左脚,导致他左脚脚趾骨折并大量出血,随后前往黄岛中医院进行治疗,相关医疗费用均由宗先生自行垫付。经治疗出院后,医院建议在家休息十七周,宗先生遵循医嘱休息期间,一直没有工作收入,除此之外还需家人照顾起居,因此产生了误工费和护理费等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宗先生认为,4S店应当承担起用人单位责任,向其支付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双方争议:

4S店辩称无责任

客户受伤原因成谜

法院判决书内容显示,青岛广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辩称,首先,维修车间不允许客户进入,并在大门口悬挂警告牌,提示客户不允许进入车间,强行进入车间出现一切后果由客户本人承担。宗先生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对损害后果应该有明确的认识,其进入维修车间所受伤害,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其次,维修车间的起重机升降速度非常缓慢,根本不可能如宗先生所称骤然将起重机落下砸中左脚,其受伤原因有待考察。宗先生未按警告指示牌的提示自行进入车间,且受伤过程只有其自己所述没有任何视频或照片予以佐证,受伤完全是由其自身引起与4S店无关。

关于事故的发生过程,4S店表示不清楚,并表示也希望弄清宗先生如何受伤,但经查看车间监控,并没有宗先生受伤的视频,宗先生所称在升降机前受伤,恰恰是监控死角,所以4S店不知宗先生如何受伤。

不过,记者注意到,在庭审过程中,4S店认可宗先生是在4S店处维修汽车过程中发生事故,宗先生脚部受伤。

法院判决:

双方各负50%责任

4S店赔偿1万余元

记者在黄岛区人民法院的这份民事判决书中看到,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4S店应否赔偿宗先生损失。宗先生在4S店维修汽车,4S店应保障宗先生的人身不受损害,宗先生也应注意自身安全。

法院认为,宗先生在4S店维修汽车过程受伤,双方当事人均不能举证证明事故发生过程,4S店未能举证证明宗先生所受损害是原告自伤所致。对宗先生所受损害,双方均有过错,双方各负50%责任。4S店提交的照片不能证明维修操作规程是不允许客户进入维修车间。此外,4S店提交的视频,不能证明维修车间的起重机升降速度非常缓慢。

据介绍,宗先生损失医疗费2822. 96元、误工费18226.56元、交通费200元等共计21249.52元,由4S店赔偿其中的50%为10624.76元。法院认为,此案系在维修汽车过程中发生人身损害产生的纠纷,案由应为健康权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判决青岛广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赔偿宗先生损失共计10624. 76元,驳回宗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宗先生并不太满意,他表示将继续上诉,半岛新闻也将持续关注。

关键词: 青岛车主 4S店修车 脚趾被压 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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