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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公路单点测速或终结 单点测速抓拍将不再作为罚款扣分依据

时间:2020-09-17 22:55:21    来源:齐鲁晚报    

山东高速公路全面推广使用区间测速代替单点测速,记者梳理发现,近日各地高速交警开始布局区间测速设备,济青南线、济青北线以及烟台辖区高速公路已经公示,通过新设、重组、复用等方式启用区间测速。

高速交警两天四次公示启用区间测速设备

15日下午,山东省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发布公告,济青南线9月21日起启用8套区间测速。

同时,山东省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也发布消息,在辖区重组3套区间测速设备、复用1套区间测速设备,共计4套区间测速设备,同样于9月21日正式启用。

事情还没有完,到了16日,烟台高速交警通过其官方微信发布消息,通过重组、复用的方式,于21日正式启用19套区间测速抓拍设备,其中复用8套,重组11套。16日下午,临沂高速交警也发布公告,启用14套区间测速设备。

短短两天时间,高速交警就连续发布了4次公告,宣告启用共计45套区间测速设备,其力度不可谓不大。

单点测速抓拍将不再作为罚款扣分依据

关于限速的话题向来不缺少热度。8月份,有群众和媒体反映山东境内部分路段限速标准过低、施工路段限速标准忽高忽低、个别路段测速设备距离较近、完工路段限速标志未及时移除、导航错报误报较多等问题。对此,8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自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联合组织开展高速公路限速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分三阶段举行,第一阶段为自9月1日至9月20日。主要是对同一道路限定速度不一致、限速值明显偏低或忽高忽低、限速标志缺失(遮挡、污损等)、施工路段限速标志设置不规范、测速提示标志不明显、设备设置不合理、导航软件播报信息不准确等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排查。

第二阶段自9月21日至11月10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逐一对照标准进行评估、论证,组织实施整改;第三阶段自11月11日至11月30日,由省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开展验收评估,对专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巩固成效。

省公安厅副厅长修春清表示,在专项行动结束之后,将在全省高速公路全面推广区间测速。区间测速就是在同一区间两端布设监控点,计算机动车通过测速区间的平均速度,并依据该路段限速标准判定是否超速。区间测速有四个特点,一是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驾驶人如果有瞬间超速行为,也有时间调整,减少违法抓拍和被处罚的概率。二是驾驶人不用过度关注某一点位的瞬间速度,可以自行调节车速。三是在测速区间内通行更加顺畅,通行效率会进一步提升。四是广大驾驶人注意力会更加集中,驾乘更加舒适。

修春清介绍,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结束后,高速公路区间测速管理模式将全面铺开,对单点测速设备记录的超速违法数据予以留存,不作为罚款、扣分依据,仅作为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认定的依据。

应当说,虽然距离专项行动结束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各地高速交警部门已经在为全面推行区间测速做准备,可以预计,未来启用区间测速的公告还会更多。(张泰来)

关键词: 山东 高速公路单点测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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