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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 不戴头盔飞线充电能否迎“法”而解

时间:2022-04-29 18:38:01    来源:大众报业·齐鲁晚报    

目前济南街头常见骑车不戴头盔的现象。 记者 周青先 摄

居民楼存在的“飞线”充电乱象。 杜亚慧 摄

在山东,电动车是很多家庭生活的标配,相应也成了交通管理的难点。不戴头盔、超速行驶、电动车上楼以及不安全充电等现象,带来一系列安全问题。5月1日起,《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施行。新的法规将为电动自行车管理带来哪些变化,还有哪些问题亟待解决?

记者 刘云鹤 杜亚慧

骑车不戴头盔

如何执法来保证效果

《办法》中明确了对电动车通行的相关要求以及面临的处罚,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以及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交管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

4月28日,济南交警支队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济南目前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为363.3万辆。与庞大的保有量相对应的是,2021年度全市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3665起,死亡285人,受伤4927人。据统计,涉及电动自行车的死亡事故中,70%是头部颅脑损伤。这组数据也佐证了将佩戴头盔等纳入《办法》的必要性。

去年开始,山东不少地方加大了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的管理。虽然效果明显,但整体佩戴率偏低。此现象为何屡禁不止?交管部门坦言缺少管理的“底气”。从全省的情况看,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各地仍以劝导和教育为主,不会做出处罚。不过《办法》的出台,为电动自行车出行划出“红线”。

电动车数量庞大,路面管理资源有限,管得过来吗?如何管?有了法律依据,下一步怎么通过执法来保证效力值得思考。

济南的做法或许值得参考。2021年以来,济南加大了对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科技措施的研发及应用力度,实现了对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前拍脸、后抓牌”。智能交通摄像机能自动记录不佩戴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接下来,济南交警支队也在研究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方式拨打电话”“未悬挂号牌”等违法行为。

“飞线”充电

目前仍是“老大难”

《办法》中对电动车的停放和充电问题作了规定,比如禁止在楼梯间、楼道停放,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于电动车的停放和充电,相关部门也做了不少努力,但电动车上楼、“飞线”充电等现象还是屡见不鲜。

4月28日,记者实地探访济南部分小区发现,电动车上楼、“飞线”充电等情况普遍。在棋盘小区紧挨的两栋楼,就有三辆电动车飞线充电。其中有一根直接从顶楼六楼延伸下来,电线松垮垂坠,看上去十分危险。在济南的佛山苑小区记者也发现了这种情况。居民张先生介绍,他所在的两个楼栋96户共用一个车棚,充电桩却只有10个,无法满足大家同时充电,此外小区很多楼栋没有加装电梯,只好“飞线”充电。

除了充电桩不足、停放区域小等客观原因以外,还有的居民嫌充电贵、麻烦。监管方面谁来管也是问题。一名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说,因为没有执法权,物业只能是宣传教育加劝阻,“希望能够出台管理细则,多部门一起协同发力,整治问题。”

因此,要解决老大难问题,需要从停放区域、充电桩、居民意识、部门监管等多方入手。而《办法》中明确了在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规定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设备。已建住宅小区应当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办法》中还鼓励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通过制定管理规定、加强宣传教育等方式,引导业主为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

骑手意外保险

部分企业仍难保障

《办法》第26条,提到了快递、代驾、外卖等服务企业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本企业所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以及用于本企业业务经营的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并根据需要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相应的保险。

外卖、快递行业从业人员在配送时效的考核压力下,会群体性地选择违反交通法规。济南交警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以来外卖行业交通事故281起,占全市非机动车责任事故的3.9%,其中有7人发生过两次交通事故、1人发生过致人死亡事故。按照骑行方式发现,电动车违法占比较高,约占89.78%。

调查发现,许多外卖从业人员的保险并不健全,所以事故之后权益也得不到合理保障。据了解,外卖平台与骑手之间是没有直接劳动关系的,平台和骑手的关系主要是专送和众包。其中专送骑手与第三方平台存在劳动关系,即使如此,他们也不享受社保等待遇。一名美团外卖平台骑手告诉记者,他们只有每天3元的意外险,而这个意外险也是从工资中扣除。其他的外卖平台亦是如此,因为骑手与外卖平台不存在劳动关系,除了部分有商业险外,几乎没有任何保障。众包骑手的保障比起专送骑手,状况则更糟。

电动车超速

销售方竟主动“提速”

《办法》中提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改装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

在电动车时速方面,根据2019年国家颁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每小时,而现实生活中,不少电动车的速度早已超过标准。“我们的平均时速都在30公里到40公里之间。”一名外卖小哥告诉记者。除了外卖小哥,马路上超速的电动车也不在少数。

新国标出台后,电动车厂家在生产时会给电动车加装限速线,有了限速线后电动车最高时速只能跑到25公里每小时。但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有不少门店为了吸引顾客,选择将限速线拔掉,提速似乎成为一种行业“潜规则”。

超速电动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并且出现交通事故时容易引发争议:到底是按照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进行处罚?有交管部门人士向记者透露,事故是动态的,出事故的瞬间时速不好测量,所以主要以是否具备脚蹬子来判别。对此,各地交警的说法不一。

交管部门人士认为,从路面管理的角度处罚管理电动车速度比较难实现,应该从源头上进行规范。另外,广大市民应该提高安全意识,对提速行为说不。

淘汰期临近

白牌车去向成焦点

走在街头可以看到,电动二轮自行车牌照分为两种颜色:绿色和白色。白色牌照电动车是指不符合新国标规定的超标电动车,根据规定这些将面临淘汰。整个山东超标电动车的存量是巨大的,仅济南就有190多万辆,因此各地也设置了过渡期进行逐步淘汰。目前各地过渡期即将结束,如何处理成为关注焦点。关于淘汰超标电动车,目前各地还未有公开的详细政策。

调查发现,济南许多电动车门店都开设了以旧换新,但换购数量却非常少。不少市民表示换购价格偏低导致换购欲望低下。换购的价格在200元到800元不等,如果电动车完全当废品回收,价格在200到280元之间,质量稍微好些的,还能行驶的一般在500元到800元。此外,不少人还在观望是否会延长淘汰期。

行业人士认为,一方面,山东应该尽早明确消息,是到期必须淘汰还是延期,让厂家、商家和市民等各方提前准备;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该出台惠民政策,指导电动车厂家对淘汰下来的超标车统一回购或以旧换新,比如给予相应换购补贴,激发市民的换购欲望。

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 交通事故 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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