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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资助服务效能!本专科生最高贷款额度提至12000元

时间:2021-09-03 21:58:38    来源:大众网    

9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一是自今年秋季学期起提高贷款额度,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度由8000元提高至12000元,研究生由12000元提高至16000元,财政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实行全额补贴。二是财政继续对助学贷款承办银行给予一定比例风险补偿并合理调低补偿比例。三是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能力。学校也要努力为学生提供更多勤工助学的机会。

我国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三个全覆盖”

目前,我国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已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本专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学前教育阶段

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原则,从政府、幼儿园、社会三个层面,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政府方面,对普惠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进行资助。

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学前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

主要实施“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一是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二是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三是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四是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普通高中阶段

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和学校、社会资助为补充。国家助学金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此外,部分地区出台地方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免费等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学校和社会资助等为补充。国家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中学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等。

>>大学本专科教育阶段

实行“奖贷助勤补免+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资助。除了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等之外,国家还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最新政策),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和生活条件等。学校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实施校内资助。

>>高校研究生教育阶段

全面享受本专科生政策,奖助学金标准更高。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条件、程序等有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16000元(最新政策)。

山东:今年已帮15万人申请助学贷款 全面加强精准资助

8月31日,从山东省教育厅举行的“学生资助为民办实事”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山东省各级教育部门已开通“一号、一网、一热线”(即山东省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网站、热线电话),帮助广大学生和家长提前了解资助政策,解除后顾之忧。截至目前,山东省今年已有15.68万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金额13.1亿元。

针对家庭困难学生,山东省已建立起“奖、贷、助、补、减、免、勤”的全方位资助政策体系,并完善了各项资助工作流程。学生入学后,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将按规定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项目申请与评审、学费(保教费)减免和资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学生活。

此外,山东切实破解“资助对象认定难”、“资助比例一刀切”两个问题,努力办好“精准资助、资助育人”两件实事,提升资助服务效能,助力学生全面成长等内容。提升资助服务效能,助力学生全面成长,努力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王锦川)

关键词: 最高贷款额度 奖助学金 研究生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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