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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重启第二批集中供地87宗 拍卖中明确最高限价

时间:2021-08-19 08:23:55    来源:半岛客户端    

原标题:设置最高限价、土拍规则有变!青岛第二次集中土拍87宗地,更重视商品住宅品质

8月18日,青岛重新挂牌87宗地,集中于9月8日~9月10日拍卖。相比7月30日发布的土拍公告发生了多个变化:一是土地出让宗数减少13宗,高新区、崂山等部分地块规定了最高限价;二是土拍规则的变化,强调达到最高限价后竞高品质商品住宅,且严格规定了违背规则3年内不得在青岛拿地。业内分析,土拍规则的调整是对第一批次集中出现“高热度”的纠正,有利于稳地价、稳房价。据卓易数据分析,控制溢价达到限价后,竞品质则利好品质中高端房企。而对于资金和资质的要求则提高门槛,对企业影响大,整体降低企业参与热度,对于高周转企业提出挑战。

设置最高限价

崂山、高新区规定最高限价,溢价率不超15%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重新挂牌出让的87宗地块中,市北、李沧13宗地,城阳20宗地,高新区8宗地,即墨4宗,崂山3宗,中德生态园2宗,西海岸37宗。相比于之前的土地公告,李沧减少2宗地、城阳减少7宗、西海岸减少2宗地。

另外,高新区、崂山部分地块拍卖中明确了最高限价。根据土拍公告中列明的出让信息,地块最高限价约为起始楼面地价的1.14~1.15倍,这意味着溢价率不超过15%。

土拍规则有变

达到最高限价后,竞高品质商品住宅

竞买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或《出让须知》规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竞买资金:参与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贷或预付款, 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在土拍公告中提到,达到最高限价后,转到线下竞高品质住宅(绿色建筑、智慧化基础设施配置、装配式建筑)建设环节。

明确惩罚措施

出现不符、不一致,3年内不得参与土拍

拍卖公告中提到,若经发现,竞买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资金承诺书等纸质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或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取消竞得人(暂定)资格,扣除 5%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竞买人3年内不得在青岛市参与土地竞买。

若经审查,竞买人提交的资金承诺书与审计结论不一致,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撤销成交确认书,扣除 50%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定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竞买人3年内不得在青岛市参与土地竞买。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关键词: 青岛市 集中供地 拍卖规则 新变化 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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