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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质”蓝闪耀烟台美 PM2.5达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时间:2021-07-12 08:04:37    来源:烟台日报    

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21年上半年台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上半年,我市国控点位三项主要污染物PM2.5、O3、PM10同比改善或持,SO2、NO2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PM10、PM2.5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从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五项主要污染物同比改善情况看:细颗粒物(PM2.5)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5.9%;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同比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96,同比改善0.3%;优良率为79%,同比减少6.2个百分点。

根据《台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上半年,八区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排名依次为:长岛综试区、蓬莱区、芝罘区、莱山区、开发区、高新区、牟区和福山区;六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排名依次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栖霞市、莱阳市和海阳市。(YMG全媒体记者 童佳怡 通讯员 谢楠)

关键词: 烟台市 生态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 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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